首页新闻 正文 吴说获悉,据安徽网,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毛某委托款 10 万元,10 万元系毛某委托李某购买专用计算机挖虚拟货币“狗狗币”之用。法院认为,“挖矿”行为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故由其展开的合同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案涉委托合同无效,故李某应当将其收取的设备款项 10 万元予以返还。 更多交易所入口 一站式注册各大交易所、点击进入加密世界、永不失联,币安Binance/欧易OKX/GATE.IO芝麻开门/Bitget/抹茶MEXC/火币Huobi 点击进入 永不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