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风险管理(比特币风险分析)

静香

比特币风险管理(比特币风险分析)


玩比特币违法吗?


                

法律分析: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


四、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


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虚拟货币大瀑布,比特币再现断崖式暴跌,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有哪些?


                


虚拟货币大瀑布,比特币再现断崖式暴跌,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有:


1、交易的盈利性强。传统的货币交易都是在指定的账号上面进行的。相对于虚拟货币来说,它是更加的有规律。而虚拟货币是基于网络数据产生的交易,可以说它主要依托的是网络平台,而网络上的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并没有得到必要的保障。客户的甄别是比较困难的。比如比特币,只需要用户获得交易产生的一系列数字就可以进行交易。也就加大了追踪的难度,所以说一旦发生金融诈骗想要追回钱财是比较困难的。


2、管理存在盲区。虚拟货币因为交易的范围是在网络上面,因此对于法律出台的地方所涉及的不同,所依据的法律也不同。各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程度并不是统一的。有一些国家对交易货币采取的是限制和禁止的措施,而有些国家采取的是明确的监管框架。不同的国家采用的是不同的管理方式。这也就造成了监管责任的不明确。



3、追踪监管的难度。由于客户是在匿名的状态下形成的账号信息。账号的注册在网络上进行网络的交易是错综复杂的,与传统的明确性相比,更多的是隐匿性。而且现在的交易模式下面临着较大的技术障碍,因此很难追踪到资金的流向,对待虚拟货币,我们必须持谨慎的态度。


4、虚拟货币的交易往往涉及到多个机构和国家。如果仅是靠一个部门,是很难起到积极的作用,需要建立各国的通力合作,建立起机构的协作,推动金融的监管。加强技术的开发,提高虚拟货币监测能力。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网上和核实客户真实的身份。准确登记客户的信息,对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要给予通报并且加强管理。



惨烈!比特币盘中一度暴跌超15%,投资比特币有多大的风险?


                

一、比特币本就是一种虚拟商品,很多人都会在里面进行虚拟交易,表面上看你挣了很多钱,实际上能不能把钱拿到手才是最主要的问题。


其实中国之前就曾经出现过一个类似比特币的商品,很多人都在里面挣了很多钱。但实际上这些钱都拿不到手,只是在里面的一个数字交易而已。你以为你的这些钱累积出来数字很高,实际上没有拿到手的金额,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数字而已,这种很多人都会被上当受骗。发售比特币的这些店家,也可以随时消失在这个行业当中,你只能是其中的一个被骗者。


二、比特币的升值是否意味着风险更大,有可能比特币会随时撤出市场,这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结果,你更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控诉。



比特币在刚开始发行的时候,很多人都在里面挣了钱,这其实就是给很多人一个甜头,让更多的人深陷。其实我们不能排除,有些人在这个投资里面是挣了钱,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方式,我肯定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进投资。如果要购买货币类的商品,我肯定会购买艺术品,或者是黄金这样的实物,作为我保值的东西。


三、虚拟商品的交易都会存在巨大风险,我们无法确认他的公司,无法确认他是否随时会下架,无法确认我们随时能够提取现金,都无法确认的事情我们不能做。



我们在认为一件事情是不是有风险的时候,一定要经过事先调查,就如我们要投资一家公司,也应该要查看这家公司是否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营的很好。如果他已经是非常亏损的状态,并且没有优秀的管理者,那么也就意味着你的投资马上就会打水漂。这其实就是一个事先考察的过程。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1.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2.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4.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5.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比特币如何兑换人民币?


                

比特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比特币的风险: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投资者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报案。


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等,且平台技术风险也较高,国际上已发生多起交易平台遭黑客入侵盗窃事件,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不法分子也往往利用交易平台获取所谓“虚拟货币”以从事相关非法活动,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近期大量交易平台因支持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已被监管部门叫停。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成为洗钱、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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